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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答: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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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已经选择按照季度申报增值税,现在还能选择按月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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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增值税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填报如下: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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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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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非差额征税)按季进行申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全部开具普通发票,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纳税人应分别填列至“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及“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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