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估计朋友被这段文字刷屏了: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将由16%改成13%。请:之前与我司有合同16%税率发票的客户,将款项转入我公司账户,以便我司近期将16%发票开给您。合同签约未付款或只付了预付款的,四月一日起 ...
朋友们,还记得去年国家把增值税从17%降到16%,众多朋友反应它们的客户借机要求降价1%,从感觉上来说,似乎给客户下降1%是合理的,但从直觉上又觉得简单降价1%不太对。感觉不对,有点乱,得捋一捋。
小编去年看到不少朋友在朋友圈里晒了这样一张图:
举个例子:企业的进项占营收的60%,假如企业的进项100%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进销项都是可以相抵的,那么,对这个企业来说,只是对增值的40%按税率征税了。那么,现在增值税降3%,对该企业来说,只是减少了增值税税负1.2%,这个1.2%,还是是相对不含税销售而言的,不是对含税销售收入而言的。相对降税前的含税销售收入,只减少了税负1.0345%。
因此,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正如我们分析的例子,税率降3%,企业降价1.2%。
因此,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的企业,不是不懂,就是借故耍流氓。但是在中国这类耍流氓的企业非常多,现实中有很多大集团、企业都非常强势,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特别是充分市场竞争的部品)降价3%,供货方为了存活也不得不接受!
归总,其实降低的只是税率,与商品价格是无关的!!!
济南代理记账公司 济南代办注册公司 济南工商注册 济南注册公司代理 济南代办营业执照 济南代理记账 济南税务代理
济南永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手 机:13181715191
电 话:0531-67885192
邮 箱:714292786@qq.com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北坦大街世纪商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