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天各一方,
不是生离死别。
而是我和你拿着同样的工资
你不缴个税,我却要缴个税!
因为公司能给我“合理筹划”,
现金发、找身份证发工资...统统不落下!
然鹅...2019年还行的通吗?
2019薪资结构如何调整?社保如何缴纳?带着你的问题,明天下午直接来问“三思”专家吧,免费噢!(详情见文末海报!)
1.
>>>再这样发工资,违法!<<<
案例一:广东一企业虚列人员工资被查
近期,广东省鹤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当地某制造企业进行个税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二:个税APP“被入职”
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APP全面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查询到自己任职受雇的单位。就在查询个税信息时,家住闵行的顾女士却发现正在国外读大学的女儿小丽“被入职”了一家公司。经过查询顾女士发现,小丽于2018年8月1日起被浙江平湖市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佣。闵行警方调查发现,系浙江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为他人代开劳务增值税发票时,冒用了596名学生的身份信息。目前,张某、冯某、彭某三人因涉嫌虚开发票已被闵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为加大税前扣除标准、分摊高薪员工薪水。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最常见的要数以下4种方式!
2.
>>>还在使用这4种“避税”方法?<<<
1
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2
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3
补贴不申报个税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
4
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3.
>>>2019年,个税征管格局已“变”!<<<
1
自然人征管系统上线
2018年12月,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正式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升级后的征管系统不仅要登记自然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还要通过公安部数据进行实名核对,“李鬼”发工资的情况将一去不复还~
以前我还可以通过挂证、偶尔兼职等,挣点“外快”而不被税局请“喝茶”,为什么?因为社保、税局、银行等薪资交易信息不共享,有漏洞!但现在你的所有财产收入信息都将出现在税局征管系统中。科技在进步,税局不能out!内有:跨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至自然人征管系统;外有:个人主动申报财税收入信息至自然人申报系统。那我随便填写一个不就行了!
《个税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节选)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2
启用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一人一号
随着“五证合一”的推进,商事主体都有了自己唯一纳税识别码。但自然人的纳税识别码呢?《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有了明确答复: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意味着什么?你的资产将无处躲藏!你名下有几套房、缴了多少社保、每月有多少工资、银行有多少存款...都将被税局掌握!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你咋逃避啊,难不成你把名下财产全写成别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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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
从2016年国务院提出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到2017年7月央行推行的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都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小公司现金发工资避个税还好说,几百号人的大公司怎么操作?难道让财务天天去银行排队取?这不现实,也会被税局重点关注的!银行发工资乃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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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征税,个人财产透明化
很多企业为逃避个税和社保据实缴纳,签合同薪资往往都是1800,银行发工资1800,其他工资发现金!但...现在都是2019年了!咱大四川的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1550元/月。员工都拿着低收入,是不是得说一句“为人民服务”呢?别急!税局也有办法~
根据个税法 第十五条规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一共享,税局想要什么数据拿不到?你那1800的薪资能买房吗?能买车吗?能还房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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